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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可能忘记了,当初你转来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你,那么耀眼。”
“——闪闪发光的珍宝,我就是这么形容你的,怎么会没人喜欢你呢。”感受到被人抱的越来越紧,肩胛骨上围绕着两只有力的手臂,叶知秋抽出手臂揉了揉李笙歌的头发,缓了缓继续开口:
“他们都不喜欢你,那是他们眼光不行,我喜欢你,我最喜欢你。”
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喜欢,只要我喜欢就够了。
这句话叶知秋在心里默念了两遍,可又觉得说出来是不是有点“就算全世界与你为敌,我也要和你在一起”的非主流味道,算了,这么温情的时候说这种话不太合适。
“我们高中的时候见过吗?”
李笙歌有点摸不着头脑的开口,叶知秋描述的人跟他一点都不一样,他不是闪闪发光的。
“见过,你忘了,那时候你爸跟在你后面,那一身衣服可都是名牌货,我都没见过的。”
叶知秋现在回想起来倒是记不得具体是什么牌子的西装了,不过当时在他们那个小县城是值得一番讨论的。
“那是他想撑面子,”李笙歌突然像是想起来了似的,视线在蛋糕上忽闪忽闪的蜡烛上停留了一会,“怕人欺负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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