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》
他不为财,出手大方,又有见识。
很快在圈子里闯出名气。
那真是意气风发的年月,留着一头及肩的头发,提一个深咖色的老旧皮箱。一件风衣,一双皮靴,就是他的全部家当。
在路上呼朋引伴,喝最烈的酒,一路引吭高歌。
当然他也上过当,在阴沟里翻过船,打过架,也挨过打。
要说起来,他遇上向毅那年,正好是落拓失意的时候。
彼时被一个路上认识的朋友出卖,赔进去了一大笔钱,又不好意思伸手找家里要,就典当了他前两年收罗的所有东西,赔得是一无所有。
初见向毅那会儿,他就看这男人不太顺眼。
倒也不为其他的,大概是长得好看的看见另外一个长得更好的,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中二情绪作祟。
那会儿的向毅标准少爷做派,人群环绕,矜贵奢靡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