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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两只类似于婴儿的脚,五指分明。
果然是成了精的植物!
张知乐显然早就见过离魂草的模样,他对我说。
“别看这玩意儿长得不起眼,但跑的贼快,我爹说,非洲大草原上的猎豹,都没它跑的快。”
怪不得张闲说我们只有一次抓到离魂草的机会,这要是失手,在森林这种满是遮挡物的地方,就算我及时放出陶吉,也很难追上它。
何曼一边往嘴里扒饭,一边掏出两个耳塞。
“这是通讯器,塞进耳朵里就能用,我和李甲就不去了,人多反而容易暴露。”
我和张知乐塞好通讯器,试验了一下确保通讯正常后,便出发了。
我们拿着李甲给的地图,他在地图上画的红圈,离着木屋很近,步行十五分钟就能赶到。
只是这个红圈在地图上看起来不算大,实际上圈了足足有方圆一千五百米,想要在这么大的地方,找到一株只有巴掌大小的离魂草,难度着实不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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