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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是说去城里做生意的,三叔讲镇子还是太小了,他俩的事不能给别人发现,于是辞去报社的工作一个人进了城,他说最多两年,让花道乖乖念书等他,结果一年后,三叔被人抬回了村。
听说是在外面惹了事,也可能是欠了钱,一条腿都给人打折了。三叔被抬回来的时候像被霜打过的茄子,耷拉着脑袋,没有往日里神纠纠的风采。
三叔没了往日的人气,花道不明白,原本村里的老女老少都那么喜欢三叔,爱围着他转,咋一夜之间都换了一副面孔,连他爸妈都不大愿意搭睬三叔。可他不会这样,三叔还是他心里那个三叔,那个神采奕奕,挺括英俊的三叔。
花道偷了家里煮的肉,晚上去偷偷摸进三叔屋子。房里黑漆漆的,三叔蜷缩在床上,瞧着狼狈。花道不知道说啥,他翻出跌打酒给三叔搽,三叔身上脸上都是伤,看得他好不心疼,眼泪啪嗒啪嗒往三叔身上砸。
“傻孩子。”三叔没抱他,只是亲吻花道的额头,他从被子里摸出一沓被报纸包的整整齐齐的钞票,叫花道上了大学再用。
三叔走了,带着他身上的油墨味,带着花道的初恋消失了。
2002年的时候花道考上了大学,对许多事情也懂得更多了,他交往过几个男人,有的是同学,有的是网上认识的,可每到他自渎的时候,想起的总是那年谷雨,三叔在他房里帮他手淫的模样。
大二的那个夏天,花道和男友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突然听到个熟悉的声音。
“花道。”
三叔还是剃着短发,白衬衫换成了白T恤,牛仔裤却还是水蓝色的,运动鞋也擦得雪白,三叔没怎么变,只是少了些年轻时候的精气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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